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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滕州消防连续开出4张罚单 处罚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2021-08-31 16:52:5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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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来,枣庄市滕州消防大队深入辖区高层住宅小区认真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专项排查,以及宣贯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4起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向相关涉案单位和个人开出了罚单。

在该4起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案件中,2起为业主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2起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

8月20日,滕州市一小区业主吴某违规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且拒不配合整改;8月4日,一小区内业主王某擅自将电动车停放在疏散走道内,且拒不配合整改。吴某和王某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针对该种情况,大队依照相关之规定,分别给予该二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7日,滕州市城郊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所管理的一小区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8月27日,滕州翔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一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鉴于此,大队依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给予滕州市城郊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罚款10000元,滕州市翔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滕州消防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社会面宣传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之规定开展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并针对辖区内高层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违规行为持续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高度平稳。( 张厚桢)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马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