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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司法局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开展多项工作并推动条例普法宣传

2024-12-12 17:43:2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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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 李洪悦

12月12日下午,枣庄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枣庄市司法局局长孙守春作出介绍。

高度重视,全面做好《条例(草案)》的审查论证工作

枣庄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全过程参与了起草审查。

一、提前参与起草。为确保《条例》起草工作顺利开展,市司法局提前参与立法起草工作,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进行联合修改,并前往山亭区进行现场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

二、做好审查论证。6月下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条例》提交市司法局审查后,市司法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条例》进行论证修改,确保《条例》内容合法、有效,符合枣庄市实际。

三、广泛听取意见。起草审查过程中,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专家参会研讨,听取民主党派、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各方面建议,多次征求各区(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联合会签,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协调沟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条例(草案)》。市司法局以加强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为立法初衷,坚持问题导向,完成《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并原则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主动作为,积极做好《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

 当前,抓好学习宣传,是保证《条例》贯彻实施的前提和基础。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宣传实效。深入开展对《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把《条例》作为近期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链条,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关键少数带头履责,树起学法用法风向标。坚持将《条例》列入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知识范围,确保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引导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三、丰富宣传载体,实现学习宣传全覆盖。依托“法治枣庄”“枣庄司法行政”新媒体、枣庄法治网、枣庄市司法局官方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栏目和新媒体新技术在国家宪法宣传周和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条例》宣传。用好普法志愿者队伍资源,引导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良好氛围,为《条例》贯彻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马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