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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全省首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出台

2025-12-10 19:28:1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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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刘东宁 卜宪国

12月10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枣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力出席并作相关介绍。

《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条例》聚焦学生安全健康成长,从安全环境、市容环境、人文环境等多个方面,全面规范了学校周边环境管理工作。这部法规的亮点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筹兼顾,对学校周边规划建设进行了规范。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坚持立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找准维护学校周边环境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点,对学校周边的规划建设作了规范。《条例》规定学校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符合间距、消防等有关规定,不得影响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实施,不得妨碍教育设施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条例》还规定学校围墙或者边界任意一点向外直线延伸二百米范围内,不得新建车站、集贸市场等嘈杂场所,不得新建发电站、变电站;一千米范围内,不得新建传染病医院、殡仪馆、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义务和住建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疏堵结合,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为了有效改善上放学时段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出行安全,我们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科学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优化作了多层次的制度设计。一是通过组织公安民辅警、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工和志愿者等组成“护学岗”队伍,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置限速、让行等交通标志、标线,在学校门口合理规划设置学生上放学安全通道,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等多种方式维护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安全;二是规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建设人行立体过街通道、错峰错时上放学以及在学校门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一百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等措施来保障交通顺畅;三是通过采取即停即走、单向通行、临时限行、远引掉头、远端停车等交通组织方式和在学校周边合理规划、设置公交线路、站点等手段,缓解上放学时段的交通压力;四是充分发挥家长作用,要求学生家长模范遵守交通规则,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三)强化人文环境管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未成年人自我控制和鉴别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负面信息的影响。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条例》规定学校围墙或者边界任意一点向外直线延伸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台球室、电子游戏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学生活动的场所;规范了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的设置和经营行为。《条例》还规定学校周边销售的文具、玩具和图书等不得含有暴力、色情、恐怖等内容;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制售、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等内容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网络信息等。

(四)聚焦群众关注热点,规范校外托管培训等机构的管理。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和自习室在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保障学生课后安全与成长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些机构良莠不齐,有的管理水平较低,场所设置、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诸多隐患。为规范提升其服务水平,《条例》规定:在设立登记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校外托管机构、自习室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相关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相关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在场所设施方面,上述机构的服务场所、设施应当符合消防、建筑、卫生、环保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在工作人员聘用方面,要求上述机构在招聘和管理工作人员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不予录用或者及时解聘。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马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