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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推进依法治教、优化育人环境的重要法治举措

2025-12-10 19:54:45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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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刘东宁 卜宪国

12月10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枣庄市司法局局长孙守春出席并作相关介绍。

《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是枣庄市推进依法治教、保障校园周边安全、优化育人环境的重要法治举措。枣庄市司法局全程参与《条例》起草、审查和论证,并将持续推动贯彻实施。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立足法治职能,全程参与《条例》立法过程。枣庄市司法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提前介入,参与起草。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教育局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市中区、薛城区等地,听取学校、家长、社区及相关单位意见,确保立法贴近实际。二是严格审查,专业论证。组织专题修改会,邀请法律顾问和业务部门对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多轮完善,确保结构严谨、权责清晰。三是凝聚共识,完善文本。通过立法协调会、征求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等方式,对管理职责、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关键条款充分协商,推动形成合力,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强化宣传引导,全力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枣庄市司法局将把《条例》宣传作为近期普法重点,营造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的氛围。一是落实普法责任。推动教育、公安等部门结合职责开展宣传,形成协同联动的普法格局。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将《条例》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推动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带头学习;同时发挥好法治副校长、青少年普法讲师团优势,加强对学生的普法教育。三是拓展宣传渠道。通过“法治枣庄”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解读,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周边开展宣讲,推动《条例》家喻户晓。

下一步,枣庄市司法局将继续履行法治保障与宣传职能,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条例》落地,共同筑牢校园周边安全防线,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马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