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5月19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参加滕州市委政法系统组织的《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日活动。
当日9时许,在龙泉文化广场,该院干警们有序搭建宣传场地,设立咨询台、布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积极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及法律规定,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以提高全市知晓度和群众的参与度。活动中,面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干警们热情耐心地对群众进行了细致地解答,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据悉,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一部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的专门性法律,对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接下来,该院将继续抓好这项法律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贡献力量。(通讯员 姚媛 王可)